咸宁注册公司,对注册资本的实缴和认缴有啥规定?

  • 时间:2025-02-24 04:04:37
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,新《公司法》开始施行,对注册资本相关规定做出了调整,咸宁注册公司在注册资本实缴和认缴方面的规定如下:
  • 认缴规定
    • 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,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更低注册资本 3 万元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更低注册资本 10 万元、股份有限公司更低注册资本 500 万元的限制,理论上全体股东(发起人)可以申办 “一元钱公司” 。
    • 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(发起人)的首次出资比例,理论上可以 “零首付”。
    • 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,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(发起人)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。
  • 实缴规定
    • 新注册公司:2024 年 7 月 1 日之后注册的新公司,投资人的认缴出资时间应设置在 5 年以内,并在 5 年内将认缴出资额实缴到位。比如 2024 年 8 月注册成立的公司,需在 2029 年 7 月底前完成实缴。
    • 存量公司(2024 年 7 月 1 日之前成立的公司):设置了三年过渡期,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止。这类公司在 2027 年 7 月 1 日起,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,无需调整出资期限;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,应当在过渡期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,更晚在 2032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出资。
  • 特殊情况:如果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、注册资本更低限额、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例如某些金融类、建筑类等特殊行业,可能会有特殊的实缴资本要求和期限规定 。
若股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实缴,将面临 5 万至 20 万的罚款。要是觉得注册资本过高,股东可提前办理减资手续,但要遵循法定程序,比如要进行公示等。在咸宁注册公司时,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些注册资本实缴和认缴的规定,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,合理确定注册资本金额和出资期限。